摘要:一个正常的国家,一个要真正赢得国民爱戴并形成凝聚力的国家,一个要真正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国家,是要确立并践行一种核心价值观的,而户籍、身份方面的自由、平等,是这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很多国家把自由、公平奉为崇高价值观,把制度性歧视看做一个国家耻辱的当今世界,在美国人为自己能公平公正选出来自非洲的“外来务工者”的黑后代作总统而欢呼而自豪的时代,如果我们还对早该进行的“户籍”改革投以反对票,那么,我们是否在与世界先进文明背道而驰?
含泪劝告反对“户籍新政”的广东市民
林明理
据有关报道,为突出对流动人员的权益保障,广东拟实施新的《广东省流动人员服务管理条例》,其中包括了“五年入学”、“七年入户”的管理政策,但制度还未通过,广东市民就已明确表示不满。网上留言显示,绝大部分网民认为流动人员的入户,将对社会治安、人口增长、就业压力等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广东官方的大洋网日前对“是否赞成流动人员居住满七年可申请常住户口”进行了调查,5万多名网民参与了调查,其中4万多名投了反对票。(以上摘自4月6日《联合早报》)
这样的情势无疑让人忧虑。众所周知,中国大陆城乡分割、地域分割的户籍制度因落后于时代,早已备受诟病。当今世界,似乎只有中国、北朝鲜仍在施行如此严酷僵化的户籍制度。在广东有关部门作出符合时代潮流的决策时,竟然有那么多的市民表示反对,于是,我也就禁不住想学一下某“大师”,要对反对户籍新政的广东市民来一番“含泪劝告”了。
反对户籍新政的广东市民们,我亲爱的同胞,你们可知道,几十年来将自己国民严酷分割成一个个层次等级的户籍制度,虽然能在资源有限的社会里优先保障某一部分人的生活、学习、工作,但造成了严重的社会不公、贫富悬殊、阶层对立,它让农村户口居民成为事实上的二等公民,极大地侵害了他们的平等权与发展权,它因严重制约农民和农村的发展,造成了农村和农民的普遍贫困,致使农民购买力普遍低下,导致中国经济严重内需不足,反过来也已经制约了城市自身的发展?
当然,眼下的广东,社会治安确实不怎么好,外来人员涉案的确是比较多,但你们可曾想过,这里边的很大一个因素是,落后的户口制度把外来人员粗暴野蛮地隔离在制度保护之外,致使很多人生存环境相对恶劣,以致不得已铤而走险?反言之,如果我们的外来务工者都能像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那样,可以在自己国家的任何地方充分享受到就学、医疗、失业、养老等等社会保障,可以在自己愿意留下的地方安身立命、落地生根,那将可以减少对立与敌视,减少多少犯罪?
也就是说,将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粗暴限制在“二等公民”的地位,最终也反过来影响了“一等公民”们自己的工作与生活,为他们争取权利也就是为自己争取长远利益。你们想过这个道理吗?
当然,广东的人口增长过快,就业压力大,教育资源有限,这些都是事实。但这些能继续依赖长期限制“二等公民”们转变身份来解决吗?我们为什么不从建立公共财政制度、改革社会管理体制、改进政府机构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率来想方设法,寻求突破?比如,广东现有的城市教育资源满足不了外来务工者子女的教育需求,这确也是现实。但我们为什么不能要求用大力削减公车、公吃、公游消费(这在很多地方都是天文数字,节省一两年就可以解决大多数问题),以建更多的学校来寻求对策,却只会把板子打在外来务工者身上?户口自由迁移造成的教育、就业等一系列问题,其他国家都可以解决,何以自称有着“先进制度”的中国就不能解决?如果我们只会把自己幸福的代价转嫁在比我们更弱的弱势群体身上,只会把自己的某些身份“荣耀”建立在傲视并排斥比自己更底层的外来务工同胞身上,而对落后的体制性病根轻易放过,或视而不见,那我们跟鲁迅笔下那个受了别人欺负之后把怨气怒气发泄在更弱势的小尼姑身上的阿Q先生有多少区别呢?
而从更长远的改革发展目标来看,广东拟出台的外来人口“五年入学”、“七年入户”的管理政策还只是初步的过渡(以我及与我一样的大多数人来看,这样的步子还可以迈得更大、更快些),最终目标应该是在全国实现所有国民的自由迁徙权——这在世界其他国家从来就是国民的天然权利,而即便在中国,上世纪50年代之前,国民也是拥有这项天然权利的。从战国末期往返列国“贩贱卖贵,家累千金”的吕不韦,到《水浒传》中从清河县搬到阳谷县继续卖炊饼的武大郎(小说也是社会现实的写照),再到清末、民国奔波各地的民间戏班、引车卖浆、贩夫走卒,从来没有人要求他们办理“暂住证”,更不会有人“突击检查”“暂住证”。而在各种政治力量对抗、竞争的年代,吸引“外来人口”、“修文德以来之”还是重要的“政治任务”呢。如果当前广东这一初步的改革也遭到市民这么多的反对,那我们如何能实现最终的自由迁徙权之目标?
再说罢,在那饥饿难耐、饿殍遍地的年代,广东很多人冒死渡过深圳河南逃至香港,港英当局是如何接待的?即便如今,人口、资源压力远超过大陆的香港,仍然实行外来出生婴儿“落地入户”的政策,很多发达国家或地区也是如此。即使是对待偷渡客,很多国家也实行几年一“大赦”——给予居留权的人道政策。难道在我们自己国内,对待自己的同胞,要比“外人”还冷酷?(当然居留权不等于国籍,那毕竟是别的国家。)
一个正常的国家,一个要真正赢得国民爱戴并形成凝聚力的国家,一个要真正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国家,是要确立并践行一种核心价值观的,而户籍、身份方面的自由、平等,是这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此衡量,我对那些户籍改革仅是为了“吸引人才”的观点与做法(比如上海)非常不感冒。在很多国家把自由、公平奉为崇高价值观,把制度性歧视看做一个国家耻辱的当今世界,在美国人为自己能公平公正选出来自非洲的“外来务工者”的黑后代作总统而欢呼而自豪的时代,如果我们还对早该进行的“户籍”改革投以反对票,那么,我们是否在与世界先进文明背道而驰?
当然,广东先行一步施行户籍新政,确实会给一些广东市民带来一些冲击,甚至会带来一些利益损害,但为了让我们的子孙后代能真正生活在一个真正自由、平等、包容、和谐的社会,我们难道不该付出眼前的这一点点代价?我们应该重树上世纪80年代曾经有过的改革理想!
得改革开放风气之先、思想解放从来都很快的广东市民,我亲爱的同胞们,你们能否不让我,以及像我一样的更多人失望呢?当我们的子孙后代回望这一段历史的时候,我们能否像当年美国的林肯总统、南非的德克勒克总统以及众多支持废除种族隔离制度的白人一样,给历史留下光彩的一页呢?当然,那近一万的在网上投支持票的广东市民也已经做出了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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